本招标项目省道S307共和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151景区道路整治提升工程(K359+470-K395+613段)用地代理服务项目已由共和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以2026年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项目建议计划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完成省道S307共和县恰卜恰镇至青海湖151景区道路整治提升工程(K359+470-K395+613段)用地代理服务,具体项目内容包括: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用地预审、勘测定界、草地手续、林地手续、湿地手续、社稳报告、土地报批、土地评估报告、不动产登记代理、宗地图测绘,以上内容均需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主管部门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项目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60140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自2025年12月05日0:00时至2025年12月09日24:00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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