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盐城港大丰港区码头运营安全监测升级项目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以盐政服投资备〔2025〕4号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盐城港智慧港口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城港,东临黄海,西连淮扬,南接南通、泰州两市,北与连云港市隔灌河相望。监测工作内容包括大丰港区一、二、三期、石化码头、引桥和引堤的位移与变形监测(沉降和水平位移、倾斜、挠度)、应变监测、振动监测、裂缝监测、结构缝缝宽监测、环境要素监测(温湿度、风速风向)和冲刷监测,同时建设运营期安全监管平台,对各监测感知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及数据采集。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19320160元。
2.3项目地点:大丰区
2.4工 期:180个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甲级资质,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若不同时具有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需具备有效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类甲级资质,并负责委派项目负责人;
③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委托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⑥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的监测(或检测)项目业绩。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指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水运结构与地基或水运材料专业);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的监测(或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或其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或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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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0分 技术响应: 27 分 商务响应:9分 业绩:14分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业绩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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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R 方法三 评标基准价 C=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取值为:93%-97% ,在开现场随机抽取。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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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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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 |
投标报价 (50)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等于评标基准价(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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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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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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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2) |
技术响应 (27)分 |
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8分) |
针对本工程监测的重点和难点分析是否全面、准确、有针对性,对应的监测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操作性进行评分。 优秀得6-8分;良好的4-6分,较差得0.1-4分,未提供得0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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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设备安装程序与方法(8分) |
根据监测工作的程序、监测的内容、方法、监测频率、监测手段、监测设备性能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等方面进行评分。 优秀得6-8分;良好的4-6分,较差得0.1-4分,未提供得0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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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系统开发集成方案 (6分) |
结合本项目及大丰港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系统开发集成方案,包含:数据中心子系统、传感器子系统、监测数据中心子系统、数字底板子系统、码头监测预警子系统、码头运维巡检子系统、码头运营安全监测总览子系统、基础配套子系统等。 (1)系统开发集成方案方案内容丰富、完整,重点突出、符合实际需求,全部方案技术路线合理、科学、可行及有针对性的,得5-6分; (2)方案基本齐全,技术路线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5分; (3)仅提供方案,内容不全或缺少针对性的,得0.1-3分; (4)未提供的不得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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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5分) |
根据工作服务的目标,提出技术保障措施、进度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以及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 优秀得4--5分;良好的2-4分,较差得0.1-2分,未提供得0分,以0.1分为1个打分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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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3) |
商务响应 (9)分 |
综合实力 (3分) |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者成员方)通过CMMI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3 级及以上得2分,2 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或者成员方)2020年 1 月 1 日(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以来具有水运工程方面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提供上述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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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6分) |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交通信息工程或智能交通工程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具有交通信息工程或智能交通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 2、拟投入主要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通讯信息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1分。 3、拟投入主要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高级)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1分。 4、拟投入主要人员中(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的,每人得1分,最多得2分。 注: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同一人具备多种证书不重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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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
业绩 (14)分 |
企业业绩(12分) |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单项合同不少于500万元的数字化或智能化业绩得2分,此项最多加6分。 注: (1)上述业绩加分不包括资格门槛业绩;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3)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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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每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1)上述业绩加分不包括资格门槛业绩; (2)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计分。 (3)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需能充分反映项目负责人的任职情况,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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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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