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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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服务期 |
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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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YZC-20 25-12-04-024-01 |
国电投(金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项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51 车总部24 楼,约1500平方米 2.前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访客、来宾的登记、接待、引见;电话、邮件、信函的收转发工作;会议席卡、茶水的准备工作;协助办公用品的整理、保管、发放、登记工作等。 3.车辆驾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车辆的安全驾驶、维修保养、车辆清洁等工作。 4.专业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的组织、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负责按时发放服务人员的工资、医疗、社会保险以及所有福利待遇等薪酬工作。 |
2 年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信用中国” 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国家电投集团浙江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近5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 个后勤综合管理服务类的服务业绩(未完成但已履行12 个月以上的服务业绩视为完成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2 月4 日至2025 年12 月10 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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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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