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等一批(化工:新元煤炭公司、阳泉五矿、蒲县伊田煤业)采购,已由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与范围: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等一批;详见供货要求。
1.项目名称:潞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供分公司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等一批(化工:新元煤炭公司、阳泉五矿、蒲县伊田煤业)采购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编号:LAZ
4.交货地点:化工:新元煤炭公司、阳泉五矿、蒲县伊田煤业
5.招标内容: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等一批采购,明细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使用单位
1
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
BQG500/0.2QZS
台
5
新元煤炭公司(5)
2
矿用自动型气动隔膜泵
BQG818/0.13QZS
台
56
新元煤炭公司(2)
阳泉五矿(50)
蒲县伊田煤业(4)
6.交货期:按需方通知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全部交清货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唯一授权书(一个生产制造商对本次招标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
2.投标人提供所招货物(BQG500/0.2QZS、BQG818/0.13QZS)相应有效的煤矿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所招货物(BQG500/0.2QZS、BQG818/0.13QZS)相应有效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同类型产品销售业绩及对应发票(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合同至少包括首页、明细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并提供由使用方出具的良好使用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自身及制造商查询截图)。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18时00分--2025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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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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