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序号 | 项目单位 | 项目名称 | 分标名称 | 采购编号 (分标编号) |
项目编号 | 包号 | 采购项目名称 (包名称) |
采购内容描述 | 服务期/交货期 | 最高限价 (万元) |
通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备注 | 合同条款说明 | 支付方式 | 打分权重 (技术:商务:价格) |
价格评分办法 | 报价方式 | 接受投标(应答)厂商类型 | 是否为框架采购 | 授标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 | 二阶段分配原则说明 | 备注 |
| 1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集中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物资) | 智芯十一批物资竞谈 | ZX-2025BC111-FW | ZX-2025BC111-FW01 | FW01 | SCMD9002原材料04采购 | SCMD9002原材料04 | 分批次供货,自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14天内完成供货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首次应答截止日,投标/应答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详见合同特别约定 | 分批次供货,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且收到对应批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电汇支付100%批次货款 | 50:10:40 | 区间复合平均价法 | 总价 | 原厂商 | 否 | / | / | / | / |
| 2 | 北京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第十一批集中采购公开竞争性谈判(物资) | 智芯十一批物资竞谈 | ZX-2025BC111-FW | ZX-2025BC111-FW02 | FW02 | 新型电力系统数字化改造-智能量测单元电源组件等采购 | 智慧能源控制组件 | 按通知分批供货,自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供货。 | / | 请见通用资格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首次应答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应答人具有同类产品销售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 | / | 按通知分批供货,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60日内电汇支付95%批次货款,批次质保期满后30日内电汇支付剩余5%批次货款。 | 50:10:40 | 算术平均值下浮法 | 总价 | 原厂商 | 否 | / | / | / | / |
| 智慧能源通信组件 | / | |||||||||||||||||||||||
| 智能量测单元CPU组件 | / | |||||||||||||||||||||||
| 智能量测单元电源组件 | /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应答见3.6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应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 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应答时,其应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应答人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应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应答。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应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应答人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6 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8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9日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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