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2026年中心、船闸食材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0万元(采购包1:135.000000万元;采购包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实际结算金额=食材基准价*经核实确认的采购量*(1-优惠率)。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划分为2个采购包,即SC-PS1、SC-PS2包。
SC-PS1包:
为南京市航道事业发展中心机关、南京市玉带船闸管理所、江苏省秦淮河船闸管理所提供每天食堂早餐、中餐和晚餐的食材及配送服务,供应品种为主食类(米面、粮油)、肉类及肉制品、水产类、冻品、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乳制品类、水果类等。
SC-PS2包:
为江苏省下坝船闸管理所、南京杨家湾船闸管理所、南京洪蓝船闸管理所提供每天食堂早餐、中餐和晚餐的食材及配送服务,供应品种为主食类(米面、粮油)、肉类及肉制品、水产类、冻品、禽蛋类、蔬菜类、豆制品、调味品类、乳制品类、水果类等。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2026年12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具体要求见采购公告“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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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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