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
1 |
深圳市光明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炉渣外运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
具体详见“第八章 技术规范书” |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深能环保有限公司炉渣外运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光明能源生态园
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是光明环保垃圾电厂垃圾焚烧炉渣销售处置,炉渣预计产量为200吨/天,年产量约7.3万吨。
承包期限:本项目承包期限从光明垃圾电厂试运行开始----光明垃圾电厂炉渣分选厂投运为止,预计从2026年1月1日-2026年7月31日,以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2 招标范围(内容):负责光明环保垃圾电厂所产生的全部炉渣的全流程处置,确保所有环节合法合规。处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炉渣的称重计量、运输、卸车、综合利用及合规处置等。装车区域具体范围为光明环保电厂炉渣堆放渣池的边缘口至渣吊操作室中间通道指定的运渣车停放区,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5.2 2015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指合同签订时间),投标人或投标人自有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控股(占股超过50%(不含50%))子公司有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处理的有效业绩不低于1个,有效业绩须满足如下条件:
(1)提供垃圾焚烧炉渣综合处理的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文件;
(2)第(1)条中提供的业绩对应的炉渣处理厂的环保手续文件须包括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或取得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回执)。
(证明文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该业绩对应炉渣处理厂的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同时提供建厂土地使用证明(或取得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回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合同复印件须清晰体现用户类型、业绩内容等,如提供的业绩为子公司业绩,需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5.3本次招标只接受已建成的自有炉渣处理厂,投标人或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控股(占股超过50%(不含50%))子公司所拥有的拟接收本项目炉渣的炉渣处理厂须具有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同时提供建厂土地使用证明等其他资料(或取得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回执),同时该炉渣处理厂的炉渣日处理余量不低于200吨。
(证明文件: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资料:①提供炉渣处理厂对应的环评批复文件、环保验收文件及排污许可证(或取得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回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②提供炉渣处理余量富余承诺书,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1-11,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公章,③如投标人提供的拟接收本项目炉渣的炉渣处理厂是其投标人全资子公司或投标人控股子公司的,提供股权关系证明文件)
5.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及有效环保处罚,以及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
(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1-10,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且招标人会通过“天眼查官网、企查查官网及启信宝官网”进行查询,如发现投标人不满足本条要求且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没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未受到相关处罚或证明网站查询结果不属实的资料,将否决其投标)
5.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5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15 日16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 元(人民币 壹仟元 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