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系统功能建设方面包括建设区域评估模块子系统,升级多测合一子系统,优化规划设计方案联审,建设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管理子系统,优化项目网上申报程序,开展工改审批事项精细化梳理并根据梳理结果优化调整审批流程,新建工程项目全过程监管模块,按照数据标准3.0改造数据库表、调整页面表单、调整数据上报程序。
2.系统对接方面包括与省施工许可平台对接、与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对接、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对接、与省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平台对接、与省中介超市系统对接、与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接、与金土工程外网审批系统对接、与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对接、与省招投标系统对接、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系统对接。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8567-2006;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9385-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GB/T 9386-2008;
《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术语》GB/T 11457-2006;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
《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7988;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
《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GB/T 25000.10-2016;
《信息技术软件生存周期过程》GB/T 8566-2007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项目背景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升级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辽宁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提高全省工程审批统一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地需对本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具体内容如下:
(1)各地要按照住建部工改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建工改办〔2023〕11号)要求,贯彻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规范事项管理,切实保障数据共享质量。
(2)各地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国建办〔2023〕48号)和《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辽自贸办发〔2023〕6号〕要求,进一步优化网上审批服务能力,大力推行电子证照,提升网上办事深度,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实现工程审批“一网通办”,推进智能辅助审查,实现建设过程精准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3)各地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管理的指导意见》(辽工改小组办发〔2022〕3号),《2023年辽宁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要点》(辽工改小组办发〔2023〕1号),以及国家和辽宁省近年来各项改革措施,确保政策落实落地。
2.建设目标
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最大限度便企利民为宗旨,以提高政府审批效能为主线,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努力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与之相适应的智能化监管服务体系,实现现有各级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和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项目全过程监管,推动建设项目“一窗收件、材料共享、并联办理、统一发件”并联审批工作,确保项目的快速审批、快速落地。
3.建设需求
3.1工改审批事项精细化梳理
根据住建部工改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建工改办〔2023〕11号)要求,需调整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名称,针对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所对应事项提供事项精细化梳理服务。
服务内容应包括事项梳理服务、“一张表单”梳理、事项主题拓展。
3.2规划设计方案联审优化
此功能面向建设单位以及方案联审部门进行使用。由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基本信息及项目基本信息并提交已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以及相应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方案出具相应的设计图纸材料。提交后,由建设单位审核并统一进行方案联审申报。
方案联审牵头部门接收申报信息后,由牵头部门进行联审受理、办结以及结果出具。
功能应包括方案初审、联系会议、审查汇总、专家管理。
3.3多测合一升级
对原有的多测合一模块进一步完善,建立测绘成果库对多测合一成果进行统一管理,测绘成果要与工改事项审批实现数据共享,不再需要建设单位重新上传。
功能应包括“多测合一”专栏、基础库建设、多测合一管理、测绘成果管理、测绘成果共享。
3.4区域评估
根据住建部工改办《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共享交换标准及国家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建工改办〔2023〕11号)要求,需建设区域评估模块以满足区评相关数据上报工作。
3.4.1区域评估企业端
区域评估企业端应为企业提供区域评估的政策文件、覆盖事项、应用指南、中介机构查询、成果展示。
3.4.2区域评估管理端
管理端应提供发起区域评估、反馈事项要求、提交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审批、评估结束、评估结果展示。
3.4.3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
需支持自动获取区域评估成果,供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共享使用。
3.5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
根据国家、住建部、辽宁省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相关要求,需将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多个审批事项,通过系统、数据、人员相互协同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主题集成服务。通过整合政务资源、优化办理流程、线上线下融合方式,实现告知、申请、受理、审批、办结、送达全过程一次申请,一次完成或分阶段完成。
功能应包括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工程建设许可“一件事”、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3.6全生命周期监管可视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文件要求,各地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违规情形和问题处置机制,通过监督抽查、电子监察多种方式对审批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管,及时分析研判审批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监管机制。
功能应包括统计首页、项目GIS地图、考核指标分析、项目概览、效能监督、建筑市场、重大项目。
3.7项目网上申报优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文件要求,需通过线上智能引导辅助申报方式,提高企业咨询、查询、填报、反馈办事便利度。在原有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平台基础上,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网上场景引导式申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网上申报一单清,企业可实时了解项目审批进度。
功能应包括智能引导、工改一单清、撤销申请、待补正流程改造。
3.8工改审批系统配套升级
搭建共享材料应用池,支持已经在应用池的材料,通过门户进行共享材料复用;支持申报查询-阶段申报阶段添加校验功能;需支持针对错误项目信息及审批数据,新增项目回滚及置位无效功能;支持前期策划生成阶段各部门反馈意见;需支持发起事项征求时,各部门多原因未能及时反馈,需要对评审时限做以限制。
功能应包括共享材料应用池、项目校验、项目回滚及置位无效、策划生成意见汇总、征求评审预警、工改会议纪要、商品房预售许可对应单体选取、超期预警、项目赋码审批、特殊环节计时与预警。
3.9工改数据交换标准V3.0改造
3.9.1数据改造及上报
根据最新制定的3.0标准中提出的新增、修改和沿用的表及字段数据,按照数据内容性质进行拆分,可分为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审批过程信息、主要审批(技术审查)事项信息、项目监管信息、地方规划控制线信息及项目审批详情页面内容,开发交付人员对应梳理相关表单字段后,对对应接口进行改造,并完成相关测试对接工作;除此之外,还新增提供全量信息的表单录入功能方便工作人员及时维护上报相关数据,实现数据“及时取,随时报”,同时支持与一张蓝图页面对接。
内容应包括基本信息、申报项目信息、审批过程信息、主要审批(技术审查)事项信息、项目监管信息、地方规划控制线信息、项目审批详情页面调整、一张蓝图页面对接。
3.9.2数据上报监控平台
基于工改3.0数据的统一上报与质检,结合各省对数据上报情况的定期通报需求,打造数据上报监控平台,实时了解3.0数据上报情况,及时预警并处置数据异常问题,支持阶段性报告导出,将问题“解决于公示之前”,保障数据上报质量,提升数据考核排名。
功能应包括数据上报管理、数据问题预查管理、数据问题工单、数据上报情况。
3.10系统对接与整合
需支持与辽宁省施工许可平台对接、与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对接、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对接、与辽宁省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平台对接、与辽宁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对接、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接、与金土工程外网审批系统对接、与辽宁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对接、与省招投标系统对接、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系统对接。
4.项目其他要求
4.1系统性能要求
4.1.1平台运行指标:
操作性界面的系统响应时间均要求小于3秒。
4.1.2并发量指标:
系统支持正常1500个同时在线用户的性能要求;当150个用户并发请求同一个中等复杂度的事物时,响应时间不超过3秒。
4.1.3响应速度指标:
登录、录入、修改、删除事务性操作平均响应时间<3秒;单笔记录查询平均响应时间〈=5秒;统计或大数据量查询,单笔统计的平均响应时间〈=10秒,除单笔统计以外的其他统计平均响应时间〈=15秒。
4.2国*产*化*适配要求
本项目应实现辽阳市本地国*产*化*环境的适配,满足关于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的适配,本次项目需提供国*产*化*数据库及国*产*化*中间件。
5.采购清单
|
序号 |
一级内容 |
二级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1 |
工改审批事项精细化梳理 |
事项梳理服务 |
1 |
项 |
|
▲2 |
“一张表单”梳理 |
|||
|
3 |
事项主题拓展 |
|||
|
▲4 |
规划设计方案联审优化 |
方案初审 |
1 |
项 |
|
▲5 |
联系会议 |
|||
|
▲6 |
审查汇总 |
|||
|
▲7 |
专家管理 |
1 |
项 |
|
|
8 |
多测合一升级 |
“多测合一”专栏 |
||
|
▲9 |
基础库建设、 |
|||
|
10 |
多测合一管理 |
|||
|
11 |
测绘成果管理 |
|||
|
12 |
测绘成果共享 |
|||
|
▲13 |
区域评估 |
区域评估企业端 |
1 |
项 |
|
▲14 |
区域评估管理端 |
|||
|
▲15 |
区域评估成果共享应用 |
|||
|
16 |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件事 |
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 |
1 |
项 |
|
17 |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一件事” |
|||
|
18 |
工程建设许可“一件事” |
|||
|
19 |
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 |
|||
|
20 |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 |
|||
|
21 |
全生命周期监管可视化 |
统计首页 |
1 |
项 |
|
22 |
项目GIS地图 |
|||
|
23 |
考核指标分析 |
|||
|
24 |
项目概览 |
|||
|
25 |
效能监督 |
|||
|
26 |
建筑市场 |
|||
|
27 |
重大项目 |
|||
|
▲28 |
项目网上申报优化 |
智能引导 |
1 |
项 |
|
29 |
工改一单清 |
|||
|
30 |
撤销申请 |
|||
|
31 |
待补正流程改造 |
|||
|
32 |
工改审批系统配套升级 |
共享材料应用池 |
1 |
项 |
|
33 |
项目校验 |
|||
|
34 |
项目回滚及置位无效 |
|||
|
35 |
策划生成意见汇总 |
|||
|
36 |
征求评审预警 |
|||
|
37 |
工改会议纪要 |
|||
|
38 |
商品房预售许可对应单体选取 |
|||
|
39 |
超期预警 |
|||
|
40 |
项目赋码审批 |
|||
|
41 |
特殊环节计时与预警 |
|||
|
42 |
工改数据交换标准V3.0改造 |
数据改造及上报 |
1 |
项 |
|
43 |
数据上报监控平台 |
|||
|
44 |
系统对接与整合 |
与辽宁省施工许可平台对接 |
1 |
项 |
|
45 |
与辽宁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对接 |
|||
|
46 |
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对接 |
|||
|
47 |
与辽宁省消防设计审验管理平台对接 |
|||
|
48 |
与辽宁省质量安全监督系统对接 |
|||
|
49 |
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接 |
|||
|
50 |
与金土工程外网审批系统对接 |
|||
|
51 |
与辽宁省施工图审查系统对接 |
|||
|
52 |
与省招投标系统对接 |
|||
|
53 |
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对接 |
|||
|
54 |
与市政公用服务单位系统对接 |
|||
|
55 |
国*产*化*数据库 |
2 |
套 |
|
|
56 |
国*产*化*中间件 |
1 |
项 |
|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服务。履约期限为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履约地点为辽阳市。(具体履约地点,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应需满足采购人及行业一般标准、在要求期限内提供服务。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及招标文件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供应商需确保所提供的所有服务严格符合标准要求。如出现任何偏差,必须立即响应采购人要求,迅速调整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予以纠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服务。履约期限为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请登录)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4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12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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