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NC339-CG-251133434、SXMTZB2503F-1482(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9-CG-251133434、SXMTZB2503F-1482(F)),已由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以党委会会议纪要【2025】18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预算内成本,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山西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攻坚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卫职健函(2025)3号)和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办函(2025)274号)要求。为此,需尽快委托具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刘家梁煤矿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验收,并出具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验收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服务:
标段(包)内容:对刘家梁矿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验收,并出具《刘家梁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90号)《山西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攻坚行动(2024-2025年)工作方案》、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的通知》(晋卫职健函(2025)3号)和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核查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办函(2025)274号)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报告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第一类:采矿业,第二类:核技术工业应用);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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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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