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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监理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已由南太湖新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零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湖州零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浙江绿城佳园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48639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32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88000m² ,包括2#厂房、宿舍楼、甲类仓库、固废仓库及地下泵房,包括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厂房预计单体面积约59005.96m²,单层厂房最大单跨31米,项目总投资约48639万元,建安费约320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北侧为高桥路、东临肖王山。

2.2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级开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二期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施工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和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和相关服务(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次招标控制价196.02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

☑547(与施工同步,监理服务期同实际施工工期,包括合同签订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归档及保修阶段服务)个日历天,从/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4在/ (设区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须具有/(A、B、C、D、E)等级及以上;或在/(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分在 /  分及以上。

□3.5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6 / 。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7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自 / 年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其中,以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合同金额作为业绩指标条件的,不超过本次招标规模的80%】,同一类型业绩不得有业绩数量要求);

3.9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根据《湖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市场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项目为二级工程,投标单位总监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本市行政区域范围以外建设项目的任何监理职务,且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最多只能同时在一个一级工程或两个二级及以下工程或三个三级工程中任职,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任何工程的监理工作;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因工程需要,可同时兼任三个以内(含三个)同一县(区)三级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并须经其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的所有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如开标时发现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否决其投标。同时任职期限是指:《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监理工作量的开始至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之日止。

3.9.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3.9.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3.10 / 。

(三)其他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 年12月4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人在定标前向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3.1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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