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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维修定点机构入围项目(第四次)(第二包)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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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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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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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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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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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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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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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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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机构入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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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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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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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1+1”模式招标,招标服务期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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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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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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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万元;
3.最高限价:/万元;
4.本项目第2包确定2家遴选中标供应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人参见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原件、及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成立时间根据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进行评审,营业执照未体现成立日期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四)供应商承诺声明: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2)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3、2024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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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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