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招标机构:(请登录)
3.项目名称:新疆金盛镁业有限公司镁合金产业循环经济建设技改提升项目60万吨/年兰炭装置工程总承包
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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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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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2 |
26.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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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18.55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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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193.36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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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31.86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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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133m |
|
6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179.214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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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74.601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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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210.92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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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4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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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带式给料机 |
B=1200 |
台 |
1 |
182.24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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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带式给料机 |
B=1000 |
台 |
1 |
176.30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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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带式给料机 |
B=1000 |
台 |
4 |
12.52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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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 |
送货地址:(请登录)
本合同为统谈分签,和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资质能力,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5.生产企业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制造商指定的分公司、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
7.制造商要求在中国境内设有生产工厂并且所有投标产品均在国内生产的制造商,不接受在国外生产或在国内建厂但还没有足够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活动下的采购活动;
9.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10.投标商需具有开据银行履约保函的能力,中标后不能开据履约保函的投标商,我公司有权取消该投标商的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与二十二冶集团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投标人,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
三、资格预审报名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9日 08:00:00---2025年 12月 3 日 15: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