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CGX
(二)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内蒙古区分行电教室装修改造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采购预算:40.8805万元(含税)
(五)招标内容:项目内容包含装饰装修、电气、拆除等,需完全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装饰装修并验收。
(六)计划工期:最晚竣工日期不晚于2026年1月30日。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八)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相应安全标准。
(九)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110号丰业大厦二层,建筑面积为565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提供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通银行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在注册证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证书无效;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不作要求)。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
(一)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5年12月5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00时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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