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市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汽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HLZBL-
2.3投资额:约360万元
2.4服务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见证取样(材料试验)、节能材料检测、桩基检测、主体沉降监测、主体结构检测、防雷检测、钢结构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四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2.5服务要求:严格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及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出具国家及河南省地方相关部门的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2.6服务期限:9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从成立之日起,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票据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
(1)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资质范围(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或综合资质;
(2)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乙级或甲级);省外检测公司需在河南省气象局登记的省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名录内,并提供登记名录公示截图;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同时具有检测人员上岗证书,需提供其在投标人单位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3)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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