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采购内容:为招标人下辖德宏州分行2026-2028年现金运营非驻场式业务外包服务,包括现金清分整点、网点尾箱及过夜现金寄库、现金拨款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 服务期:自招标人下辖机构德宏州分行通知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合同含税控制总价后合同自动终止,以先到的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采1家供应商提供服务。
1.4 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和货物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4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2.5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7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8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的情况;不得存在拖欠企业员工(含劳务工、农民工等)薪资纠纷而引发的法律诉讼、群体事件等不良记录。
2.5其他资格要求:
2.5.1提供业务库验收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其他证明消防安全合格的证明材料。
2.5.2提供业务库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
2.5.3提供业务库的有效权属证明材料,具体为业务库产权证明文件(产权人应为投标人)或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应为投标人)等有效证明材料。
2.6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需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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