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09 12:00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 号)、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27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金帛湾货场硬化面改造工程项目的建筑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帛湾货场硬化面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金帛湾站位于辽宁省盘锦市辽滨经济开发区荣兴镇,车站中心里程为K198+466,隶属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鞍山车务段管辖。
建设内容及规模:金帛湾货场硬化面改造工程,改造硬化面积16400平方米,配套消防、给排水、照明等设备设施改造。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质量标准: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符合国家和国铁集团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消灭重大、较大质量事故,全部工程确保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288日历天(具体时间及过程中时间节点工期以合同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特别提示:凡通过同一 IP 地址下载招标资料、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3.1.建筑材料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JZCL-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9日12时前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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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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