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烟施伟策2026-2029年度工业化学品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6-2029年度工业化学品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46。
2.3招标范围:采购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工业化学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4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89号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要求:招标人在本合同期限内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通知,供应商应在收到招标人采购订单后予以确认,并按采购订单约定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2.6供货保障:供应商需建立供货及应急保障机制,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项目,提供24小时供货需求对接及质量问题处理服务,确保项目中货物按招标人需求供货。
2.7合同期限:合同一签三年。每年度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年度评价结果为“达标”的,将针对其主要扣分项对中标人进行风险预警提示。在后续的采购活动中,对中标人进行重点关注,并加强其扣分相关的内容审核。
招标人组织人员对该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为“不合格”,视情况采取包括警示约谈、减少供货份额、缩短供货时间、暂停履约合作关系、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不良清单供应商(禁止参加非公开采购项目)等方式进行处理。
2.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出资比例为:100%。
2.10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918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④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氢氧化钠、硝酸、乙醇【无水】、氨溶液【含氨>10%】、亚硫酸氢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若投标人不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委托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的第三方进行运输时,投标人对运输负责且须提供双方长期合作证明及受委托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复印件。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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