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排采效果综合分析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页岩气地质工程一体化实施效果评价是衡量地质工程协同成效、优化开发政策及实现降本增效的关键手段,体现为地质甜点精准刻画、工程参数动态优化及压裂网络有效构建等关键技术协同应用,对于揭示“地质-工程”匹配规律、提升单井产量、推动开发模式迭代升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西南分公司与西南油气田、页岩气合资公司等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中包含了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排采效果综合分析评价相关内容,由于时间紧、工作内容多,西南分公司自身技术力量尚不足以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利用多专业协同一体化跟踪评价这一部分工作,需要引入外部技术力量,才能更好开展工作达到油田公司的要求。为更好保障工程技术服务,在油气田与西南分公司签订的框架合同中,允许西南分公司将压裂排采效果跟踪评价进行分包,本项目包含在内。西南分公司拟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取符合相关资质的公司,开展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排采效果综合分析评价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排采效果综合分析技术服务。工作量以实际完成为准,业务服务应当提供页岩气水平井压裂排采效果综合分析评价技术服务所需的方法、技术人员,同时负责项目的后期验收存档。
2.3服务内容:(1)根据区块内勘探、评价、先导试验、产能建设进展,梳理总结区块概述、勘探开发概况及资料录取情况,提供井区勘探开发概况总结报告;(2)统计分析井区钻井相关指标,对标先导试验、开发方案标准井数据、计划钻井周期等,分析差异原因,固化优化经验做法,提供钻井效果分析报告;(3)综合压裂方案设计、现场实施、压裂参数、压裂监测等,分析净压力、改造体积、裂缝复杂指数、导流能力等要素,系统评价压裂效果及工艺技术适应性,提供压裂效果分析报告。(4)根据闷井-返排阶段气量、液量、压力、返排率等动态数据,对实施井早期产能、EUR进行评价,挺高产能效果分析报告。(5)分析区域储层地质、天然裂缝、地应力与断裂稳定性分布特征,综合钻井压裂效果分析、闷井返排效果、地质工程特征等分析成果,探索建立井区高产井培育模式,优化后续井工程实施。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作业的川渝地区或指定服务区域。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服务期限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服务期限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6计价方式:固定单价。含本项目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2.7报价方式:投标人做低于控制单价的唯一报价(万元/井次),不含税,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12万元/井次,12.9万元/井次(算数相等视为等效数值,如12.90等效12.9不因小数位数原因否决)。若报价大于或等于13.0万元/井次,或小数点后非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12.95万元/井次,以及有多个报价的视为非唯一报价,投标均被否决。
2.8结算方式:根据实际完成的井次和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根据核算的技术服务费用,开具合法增值税发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发票后,完成挂账手续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费用。补充说明:双方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可进行进度结算。中标人根据已完成实际工作量,在提交进度结算资料后,经招标人签认并按照实际工作量核定进度结算额,项目验收后结清余款(根据招标人最终实际结算情况,对双方已结算进度款进行补减)。
2.9项目金额:预计金额905.6604万元(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结算时以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因招标人生产需求发生变化引起服务数量变化时,按调整后的实际需求数量调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服务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2.10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单价):13.0万元/井次(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
2.11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0日内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以及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3承诺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3.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条款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4投标人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4年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则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立以来的财务内部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则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立以来的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为准)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过页岩气“地质储层评价”、“压裂裂缝监测”、“地震资料解释”、“三维地质建模”、“地质导向”、“随钻跟踪”其中任意1种类型的至少1口井技术服务。
提供形式:合同关键页及对应发票(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校验截图)(投标人已完成,但还未开具发票的,则提供有效合同及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作量确认单)清晰影印件。另外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井号等,若属于框架采购,合同及发票中未能体现相关信息,可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有效证明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主体、价款或报酬、交易内容、日期等作为评审依据的关键信息不得进行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3.6 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7本次招标接受原始技术服务商或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出具针对本项目的代理资格授权委托书。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仅能授权一家代理商代理本项目,不允许出现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为同一家原始技术服务商的代理商,且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原始技术服务商和代理商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3.8 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书面承诺。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投标人须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条款,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响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5年12月4日18:00:00至2025年12月10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标包(标段),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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