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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ST01ZC55 项目名称###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35,********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83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1,835,********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进场和交接工作,服务期为自进场交接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的最后一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质量合格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或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网站及中****网(https://********/)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公司的,****公司****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公司****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除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应具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具体证明材料均以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为准。 (5)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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