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部承建中煤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项目业主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广元元宝山铁路专用线项目部。项目已具备集采条件,根据我单位物资管理规定要求,现对道砟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境内,主要施工内容为:
⑴、DK1+191.756(不含8#墩)至DK9+573(含电厂站)里程范围内铺轨、通信、信号、信息、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建筑等工程。
⑵、DK5+930.45至DK9+573(含电厂站)里程范围内站场、线路、路基、桥涵、隧道、房屋建筑、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汽车运输便道、临时给水设施、临时供电、临时场站、隧道污水处理站、清表及零星建渣清理等)、声屏障、改路改沟、机车、车辆等工程。
工程主要包含正线全长8.381km,无大中桥梁,隧道1.85km/1座(元宝山2号隧道),车站1座,为电厂站。
2.2采购内容: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交货地点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
DZ-01 |
铁路碎石一级道砟 |
吨 |
73020 |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
200 |
40000 |
注:以上数据仅作为初步招标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m³及以上生产能力,报价产品生产商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物资产能配套的生产、检测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须为在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管内道砟合格生产单位目录》内的道砟生产商。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2024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一级道砟须符合《铁路碎石道砟》TB/T2140-2008技术要求,符合《成都铁路局采石管理细则》(成铁工〔2018〕515号)﹝2017﹞14号)的相关规定。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报价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报价人须提供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报价产品有效合格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1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为近一年(2024年11月-至今)内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2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价。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14时00分--2025年12月11日18时00分。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各包件采购文件售价为200元/包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