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腾格里沙漠纯清洁能源项目规划方案及新能源外送基地(二期)项目规划方案咨询服务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境内。
2.2项目规模 : (1)内蒙古腾格里沙漠纯清洁能源基地项目规划新能源装机总规模不低于2000万千瓦,选址位于阿拉善盟,配套经济合理的电化学储能与压缩空气储能,拟采用特高压柔性直流输电方式外送。(2)内蒙古腾格里沙漠新能源外送基地(二期)项目规划电源装机总规模不低于15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规模不低于1200万千瓦,选址位于阿拉善盟,配套经济合理的电化学储能,拟采用特高压直流输电方式外送。最终建设规模及形式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日内完成 2个 规划方案研究 报告编制 工作。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 项目管理-规划方案咨询服务(CHDTDZ046/16-QT-86301):围绕腾格里沙漠基地新能源开发条件研究、配套电源组织方案等方面开展深入系统研究,重点研究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规划,为项目后续开展前期工作夯实基础,同时进一步从电源配比、开发条件及输电曲线等方面进行优化,确保集团投资收益率;最终完成腾格里沙漠纯清洁能源项目规划方案研究报告、腾格里沙漠新能源外送基地(二期)项目规划方案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提供正式规划报告纸质版 8 本,全套电子版PDF文件 1 套;报告评估意见 2 份。所有文件的可编辑电子版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内完成2个规划方案研究报告编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项目管理-规划方案咨询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至少具有1项牵头或独立承担的国家或省级“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规划编制工作;
(2)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牵头或独立承担千万千瓦及以上规模的陆上新能源基地咨询服务(含总体规划、实施方案、评审服务等)相关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单位委托函或合同(合同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用户证明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12-04 11:09 到 2025-12-10 16: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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