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绿色认证咨询服务,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吉林分公司新能源开发公司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绿色认证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华能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境内,该项目总体规划年产30万吨绿色甲醇,主要工艺路线以新能源制氢和二氧化碳合成绿色甲醇。并配套建设130万千瓦风电项目和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新建3座220kV升压站及配套附属设施。本次招标标需完成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华能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辅导、预评估、预审核全过程咨询服务。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
2.3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标的需完成华能吉林分公司华能洮南风光制氢合成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辅导、预评估、预审核全过程咨询服务。
2.4 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到项目首次获得ISCC初次认证证书。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编制碳核算领域的咨询服务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4日9:00起至2025年12月10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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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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