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本部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基本条款: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
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条款:
(1)潜在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
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
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2)集中采购项目中,投标人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
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
(3)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项目金额或项目规模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 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不含退休返聘人员)。计算该期限 时,自潜在投标人提交参与投标人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4)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2日08时00分到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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