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邳州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执行板块)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超过80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最后报价)。
采购需求:
邳州市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绩效管理、执行板块)运维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所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7.供应商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24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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