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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项目-红星街(泽城路-神华路)道路工程二标段已由肃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肃发改审字【202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肃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二标段(武垣路-泽城路)长约959米,面积约为40236平方米。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2米(主路面21米,两侧各2米绿化带、4.5米辅路和4米人行道),设计路面为沥青路面,并建设其他配套的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3948719元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质量标准: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 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1)本项目响应政府采购政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9:00至2025-12-10 17:3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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