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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中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赣洪政采JXGp025-C22 项目名称###县中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台********.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台********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3台********.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吉购2025F*******###县中医院_其他公用运转支出1套********.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别说明: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后,可不再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新版)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旧版),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制造商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证书;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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