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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劳务分包服务供应商招标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4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2026年劳务分包服务供应商招标增补项目,本次招标的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2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的招标内容为甘肃省采购劳务服务、为青海省和新疆采购劳务施工服务商,业务种类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维护和集客等业务的传输管线、无线专业等所涉及的设备安装及线路施工劳务作业等工作。

项目服务地点:甘肃、青海、新疆区域,具体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3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标段1:甘肃省劳务服务采购;

标段2:青海省、新疆劳务施工服务采购。

预估总预算约3.1亿元(含税)具体为:标段1预算额约2.5亿元,标段2预算额约0.6亿元,具体以实际订单金额为准。各标段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综合评分前3名且得分≥60分则为相关服务的中标候选人,各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人。

1.4最高限价

★标段1:(1)员工工资小于2400元,支撑服务基准费率含税最高限价为2%;(2)员工工资大于2400元,支撑服务基准单价最高含税单价限价为50元/人・月。

★标段2:支撑服务基准费率含税最高限价为2%,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条件

标段1: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备注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中一项不满足取消投标资格

2.要求供应商不得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净利润为负(以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证明材料: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本单位劳动合同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个2022年1月1日至招募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的劳务分包项目合同及对应的发票。

6.供应商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8.须提供签章齐全的廉洁承诺和不出现资金回流承诺函。

9.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中标后存在上述问题,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0.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1)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即供应商股东、高管等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等特定关系,如中标后审核中标单位与子分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者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7)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供应商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1)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且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标段2: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备注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其中一项不满足取消投标资格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不得连续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净利润为负(以审计报告为准)。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本单位劳动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为准】

5.供应商须提供至少一项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完成的劳务分包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的《无事故证明》承诺函(签章齐全,格式自拟),内容须注明无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7.供应商须承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9.须提供签章齐全的廉洁承诺和不出现资金回流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无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存在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中标后存在上述问题,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1.提供劳务人员(含劳务工、农民工等)工资按时发放承诺书并加盖公章(须提供签章齐全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1)供应商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2)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即供应商股东、高管等与本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存在亲属等特定关系,如中标后审核中标单位与子分公司内部管理人员有关联者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1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采购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17)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供应商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采购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被纳入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且该企业或其涉及惩戒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20)供应商存在在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因拖欠企业员工薪资(含劳务工、农民工)被行政处罚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不良记录;

(21)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提供包含以上所有内容且签章齐全的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由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进行审查,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5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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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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