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6 年海沧春节灯光亮化氛围布置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58.41 万元, 招标人为厦门城建市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26 年海沧春节灯光亮化氛围布置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控制价 358.41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2026 年海沧春节灯光亮化氛围布置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 年海沧春节灯光亮化氛围布置项目设施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③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④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提供上一年度或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 “每年 1-6月期间开标的项目,投标人也可提供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9)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注: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资格评审小组将在资格评审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search/cr/)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中存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 年 12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12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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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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