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松花江流域排水泵站安全运行及品质提升工程(调整部分)(电气线外接工程)监理(二次)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2.3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所包含的所有监理工作
2.4监理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
2.5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06月30日,共1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92200.0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10中标人数量:1家服务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2022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条款: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要求,且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及甲方需求,随时增派监理人员,具体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0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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