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红柳煤矿高压防爆电动机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1145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红柳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红柳煤矿位于灵武市马家滩镇,距银川市约96km。井田南北走向长约15km,东西两翼宽约5.5km,面积79.2k㎡。资源储量21.9亿吨,可采储量11.6亿吨,设计产能800万/年。
2.1.2招标范围:
|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行项目编号 |
| 1 | 红柳煤矿 | 20002567 | 防爆电动机-通用 | 台 | 1 | 1015505345 |
| 2 | 红柳煤矿 | 20002567 | 防爆电动机-通用 | 台 | 1 | 1015505344 |
| 3 | 红柳煤矿 | 20002567 | 防爆电动机-通用 | 台 | 2 | 1015505343 |
| 4 | 红柳煤矿 | 20002567 | 防爆电动机-通用 | 台 | 1 | 1015505342 |
2.1.3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4交货期:暂定交货期为2026年3月30日,实际交货期以采购订单为准。
2.1.5货物交付方式:货到现场车板交货,由招标人卸货。
2.1.6交货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各供应服务中心。
2.1.7付款方式:整单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60%,设备安装运行正常后支付货款30%,留10%质保金,质保期为合同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货物性能验收合格(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 12个月(以先到的为准),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
2.1.8支付形式:全额银行电汇。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高压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电动机的销售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和全国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12-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12-10 16: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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