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购置生产营销智慧电子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货运部,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购置生产营销智慧电子屏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报价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2.报价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锐专用发票。
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函、生产厂家售后承诺函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
4.报价人须提供此类产品近3年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供货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最终成交订单)。
5.投标产品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6.报价人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满3年,需提供成立至今审计报告。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 18:47至2025年12月6日 19: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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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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