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铁物资公司招投标代理业务和商贸业务等板块战略合作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务实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宗旨,在自愿平等、诚信合作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彼此的信息、技术、人才、资金和市场优势,在“甲供物资”代理、招标代理、商贸、“四新”产品、党建交流等方面进行深入合作,不断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建立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协同推动双方高质量发展。
2.2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近1年投标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2.2法人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须提供承诺书)。
3.2.3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并加盖三方机构的审验章或专用章。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个大宗物资钢材、水泥或电缆的商贸业务;不少于1个铁路基建“甲供物资”招标代理的业绩,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和对应的部分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及采购单位加盖公章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参与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截图);
3.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4.5法人企业应承诺在成都局集团公司范围内,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12月3日23时59分起至12月8日23时59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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