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12-09 15:00
1.招标依据
1.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铁股份采购﹝2020〕374号);
1.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股份采购﹝2020〕423号);1.3《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工业生产〔2021〕63号);1.4《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中铁九桥工管〔2023〕2号);1.5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招标条件
中铁九桥工程有限公司已中标东流港码头、澜沧江吊机项目,现对该项目所需的钢材进行招标采购。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东流港码头主要为周边矿山骨料出口提供“廊道转水”节点,并为腹地件杂货进出口提供公水联运及装卸服务,本次建设4个5000吨级(水工结构均兼顾10000吨级)通用泊位,自上游向下游依次为1#~4#通用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2288万吨,码头使用岸线长度650米。1#通用泊位上游设置C3#转运楼,通过C3#皮带机引桥接C2#转运楼,再通过C2#皮带机引桥接C1#转运楼,C3#皮带机引桥长458.58m,宽9m;C2#皮带机引l桥长217.77m,宽14m;2#通用泊位平台下游侧后方设置变配电所;4#通用泊位上下游各设置1#汽车引桥、2#汽车引桥,1#汽车引桥长197m,宽9m;2#汽车引桥长90.8m,宽9m。码头钢平台、皮带机平台等均为钢结构件,用钢量约1.47万吨。
3.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为东流港码头、澜沧江吊机项目钢材,材质为Q345qD、Q355B,总重量约5856.22吨。本次报价清单不作为最终订货依据,最终数量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同清单数量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成功注册,具有标的物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4.2需提供符合本次招标物资的产品质量证明书或检测报告文件。
4.3需提供近3年用于桥梁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4.4提供所供材料生产钢厂的相关资料(营业执照等)。
4.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如有隐瞒不报,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
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的单位参与投标。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次招标采购人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6.2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5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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