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2026 年-2028 年度无水氟化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二)
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
2.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2026 年-2028 年度无水氟化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标段二)
2.3 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需完成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 2026-2028 年度无水氟化氢(标段
二),预估暂定数量为 350 吨的采购任务。
本项目为框架协议采购,固定单价协议,数量为预估暂定数量,协议周期为 2026 年至 2028
年,协议暂定总价为 4480000 元(合同签订总价),各投标人报价仅作为评审价格分计算依据。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标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判,确定 2 名具备供应能力的投标人并
签订协议,确保在框架协议签订后及时快速响应。协议有效期内,当实际需求发生时,优先选择
第一中标人(综合评分第一名的投标人)进行供货,当第一中标人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响应人
须知前附表,9.2.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 第二中标人启用条件”约定的内容时,选择第二中
标人进行供货。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无水氟化氢99.92% 一等品 钢瓶运输方式 GB/T7746。到
货时产品的实际有效期(到货时间至有效期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的四分之三。具体详见中核
四 0 四有限公司 2026 年-2028 年度无水氟化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二)供货要求及技术规
格书。
2.5 交货地点:甘肃矿区,甲方使用地或者仓库交货。
2.6 交货期:协议有效期内,自订单下达之日起 10-15 日内完成设备供货,订单另有约定
以订单约定为准。
2.7 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行业标准、生产企业标准、国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
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供货及相关服务。
b)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c)提供承运单位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本次供
货范围)的承诺函或承运单位《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涵盖本
次供货范围)。
d) 本项目仅允许生产厂家参与。
(2)财务要求: /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a)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
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b)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c)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注: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存疑(投标人提供截图有
误、模糊)及未提供查询截图的,评标委员会应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并在评标报告
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
a)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黑灰名单或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处罚
清单的或受到处罚的投标人的,在处罚期内的,其法定代表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在其他公司
中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本项目;受到公司暂停处罚的投标人,
在暂停期间不得参与本项目。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 3.1 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 1 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标段: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5 年 12 月 3 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