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已由 东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东光县城区排水改造工程(一期)初步设计的批复、东发改字〔2025〕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24077.48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0926.98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改造内容包括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其中: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网改造41925米,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网改造16386米,化粪池改造211个,新设充电桩420桩套,以及路面恢复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地点: 沧州市东光县城区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监理及相关服务。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2)本次招标(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在沧州市市政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3)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单位2025年内连续不少于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
3.1.3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2) 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配备≥6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3)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参选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放入(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日期)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04 00:00至2025-12-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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