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宁湾(沙头)围垦工程海堤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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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所属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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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宁湾(沙头)围垦工程海堤监测项目 |
1(项) |
780000元 |
否 |
其它未列行业 |
7800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将否绝投标。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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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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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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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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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条件 |
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注:若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须附上相关文件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期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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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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