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已由宜昌市农业农村局以宜农发【2025】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及省级财政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第2次招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2025年兴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个,即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项目区位于黄粮镇高华村、庙淌坪村、石槽溪村、后山村、水月寺镇石柱观村、树空坪村、郑家淌村、晒谷坪村等八个行政村。
2.2、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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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招标控制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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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一标段) |
黄粮镇石槽溪村 |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人民币:7721753.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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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二标段) |
黄粮镇高华村、庙淌坪村、后山村 |
人民币:7463015.3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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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三标段) |
水月寺镇石柱观村、郑家淌村 |
人民币:4298253.7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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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兴山县黄粮镇石槽溪高标准农田项目(四标段) |
水月寺镇树空坪村、晒谷坪村 |
人民币:4655548.50元 |
2.5、项目总工期要求: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6、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NY/T2148-2012)、《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NY/T1120-2006)、《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坡耕地治理技术》(GB/T16453.1-2008)、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5]3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5]6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NYT4730-2025)等及施工图设计要求执行,达到验收合格等级标准。
2.7、项目安全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安全检查合格等级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或水利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二)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24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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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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