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货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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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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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学成分-直读光谱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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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镀层厚度-X射线测厚仪 |
1 |
2.3交货地点:一汽模具(天津)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定生效后,15天货物发运到甲方现场,交货地点一汽模具(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实验室,设备到达甲方现场后,在双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清点,清点内容包括外观、零部件数量等,并签署开箱备忘录。
包装要适合长途运输,要求防湿、防潮、防锈、防震、以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方便整体吊装。木箱包装必须符合中国海关、商检检验建议要求。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交付使用。
2.5最高响应限价: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品牌同类货物在国内汽车主机厂有应用历史,并提供该相关合同作为备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供应商(或响应产品制造商)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小规模纳税人参与的,应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声明》。
3.5本次采购接受非制造商参与。非制造商参与的,应提供具有响应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供应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授权证明材料在文件开启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22:00至2025年12月08日23: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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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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