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应答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
| 附件1: | ||||||||||||||||||||||||||||||||||||||
| 序号 | 采购批次编号 | 采购批次名称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ETP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标类型 | 价格分计算方法 | 浮动系数C | 商务详评模板 | 技术详评模板 | 商务分权重 | 技术分权重 | 价格分权重 | 采购方式 | 采购类型 | 项目单位 | 合同签订单位 | 招标项目标段名称(包名称) | 电压等级 | 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应答限价含税(万元或%) | 建设地点 | 招标范围 | 计划开工日期 | 标段工期 | 框架执行有效期 | 报价方式 | 企业资质条件 | 企业业绩要求 | 主要人员要求 | 通用合同 | 专用合同 | 技术规范书ID | 发包人要求 | 是否分包限授 | 是否定点入围采购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 1 | CY1025SNE08 | 江苏鑫顺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八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NE08-9003001-3811 | 综合服务-零星综合服务 | 综合服务-零星综合服务 | 包1 | 服务类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0 | 商务详评细则FWSW01 | 16.ZHFWJS01.LXFWJS01.YWFWJS01.SZHFWJS01服务技术详评模板(通用)V1.0 | 10 | 60 | 30 | 公开竞谈 | 批次采购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服务 | 无电压等级 | 8 | / | 江苏省南京市 | 为鑫顺公司所得税汇算清缴开展前期工作准备,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与经办人员沟通调整事项并提出改进建议;出具调整事项汇总表及所得税测算表;出具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并提交;辅助所得税汇算系统申报;2026年度税务事项咨询服务;2026年度公司海南房产税务代理服务。 | 2026/1/1 | 365 | / | 金额总价报价 |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税务服务业绩。 | / |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格式附件 | / | BI08-300013474-00002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否 | 否 | 否 |
| 2 | CY1025SNE08 | 江苏鑫顺2025年原集体企业第八次工程服务授权公开竞谈采购 | CY1025SNE08-9003001-3811 | 综合服务-零星综合服务 | 综合服务-零星综合服务 | 包2 | 服务类 | 区间复合一次平均价法 | 0 | 商务详评细则FWSW01 | 16.ZHFWJS01.LXFWJS01.YWFWJS01.SZHFWJS01服务技术详评模板(通用)V1.0 | 10 | 60 | 30 | 公开竞谈 | 批次采购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江苏鑫顺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税务代理服务 | 无电压等级 | 7.5 | / | 江苏省南京市 | 1.各税种及社保费日常申报及咨询指导工作;2.进项发票勾选、发票额度调整等发票服务;3.定期提供上门服务及日常税务咨询及政策培训;4.辅助完成税务相关工作,整理最新的税务政策及解读并及时宣贯税收优惠政策;5.提供个人所得税月度预算、个税汇算优化辅导;6.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政策、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指导;8.协助正确办理税务事项,并协助解决由此产生的一般税务争议,维护客户合法权益;10.协助指导鑫顺云交易分公司注销清税事项。 | 2026/1/1 | 365 | / | 金额总价报价 | 具有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近5年,应答人具有税务服务业绩。 | / | 详见采购文件合同格式附件 | / | BI08-300013474-00001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否 | 否 | 否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2 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3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 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应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应答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应答文件或代行办理应答事宜。
3.7 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09时00分……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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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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