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副食品采购项目(粮油干调及其它带包装食品类)(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采购1家粮油干调及其它带包装食品类供应商,实施集中配送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00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采购包1:3,000,000.00元,叁佰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不涉及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
(1)投标人在吉林市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所需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或中转仓或食品加工基地。(实体经营场所提供营业执照。 区分自有和租赁: 自有实体经营场所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作为依据,租赁实体经营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 库房、 中转仓、 食品加工基地自有场所需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屋产权证作为依据, 租赁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 租金支付银行转账凭证。 (本条中或为有一即可);(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判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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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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