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楼房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请登录)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经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2.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00㎡锅炉房及楼房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工(计划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4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招标控制价:4810000.00元,报价超出此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非外资(含港澳台)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3.4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3.5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登录)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请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标时须带原件备查),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包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近一年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账号密码现场备查。
3.10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配备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人员资格应符合本管理规定要求,投标期间提供承诺书即可。进场施工期间履约期间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人员须持证上岗。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参与本项目开标单位不得少于六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申领时间:2025年12月03日至12月0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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