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招远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二期)总承包(EPC)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山东省招远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调整山东省招远市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项目建设期限的函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招远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招远市金都污水处理厂下游,钟离河支流与界河交汇口处东侧。
· 2.2 建设规模:处理水量11000m3/d,项目占地面积约18.8亩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300日历天内竣工,设计、施工均须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阶段性进度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 2.4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涵盖相关手续办理、预算文件编制、深化设计、各专业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设计、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 2.6 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0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资质条件:设计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投标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拟投入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及高级(含)以上职称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
· 3.5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2)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3)系统内报名、标书制作及上传,全部以牵头人为准;(4)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3日 20:00至2025年12月10日 20:00……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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