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和要求
3.1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
3.2项目概况:对家庭住房进行维修改造,所有单项工程合同累计总金额小于等于55万元的零星土建、安装和装饰等工程,限额在特殊情况可在发包人允许下突破。本项目有较多的零星维修项目,需要中标人随时响应进行维修施工,潜在投标人须充分考虑此情况。
3.3招标范围:招标人要求维修改造的零星土建、安装和装饰等工程;若本工程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经业主批准后,可分包给有专业资质的单位。
3.4合同结束时间:所有单项工程合同累计总金额到达(或接近)55万元(在特殊情况可在发包人允许下突破)时结束,具体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3.5标段及计划投资经费: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经费55万元。
3.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四、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4.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④资格条件):
①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三资企业(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经营或外资企业)以及港澳台企业。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资格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无效)和有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
②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交通工程等关于项目负责人在建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申领时间: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9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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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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