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医院零星维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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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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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医院零星维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 |
医院合同价低于20万元的零星维修改造项目 |
上海市 |
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一年依据本年度服务质量满意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续签1次,最多服务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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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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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数量为1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授权代表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为已缴费状态,否则无效)];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2日止,每日上午8:30至11:30和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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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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