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野政采磋商-2025-50 2、项目名称#****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00,********元 最高限价:********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野政采磋商******** #****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项目 ******** ******** 是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实施地点###县境内;********采购内容#****局交通警察大队清障施救及暂扣车辆停放场地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期限:2年********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 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 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预留金额 万元或预留 %份额。********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接受进□产品 √不接受进口产品√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基本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中****网(********)】,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 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格式自拟)。********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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