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行审投资备【2022】3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超声波水表、流量计及阀门等采购安装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从项目供货阶段开始直至安装调试完成、通过验收等全过程跟踪审计(含驻场)、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单位的货物清单造价分析、安装过程中的进度款、工程量及价款审核、商务分析及监理会议、参与重大事项会议、合同谈判、变更、签证、索赔、竣工结算审核,出具月报、跟踪审计结果报告及竣工结算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发包人为止;当上级相关部门对该项目进行审计时应做好配合工作,并按要求提交审计过程中的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
2.3 最高投标限价:20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该费用包括采购安装全过程造价控制基本收费、驻场收费、效益收费及竣工阶段结算审核基本收费。竣工阶段结算审核效益收费按核减额的3%计取(此费率不可竞争)。
2.4 服务期:180日历天,即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灌云县水务集团智慧水务(二期)建设项目超声波水表、流量计及阀门等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出具竣工结算报告止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结束后移交全部审计资料及成果文件至招标人为止。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在有效期内),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如是退休人员,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 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6.2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6.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以摇号方式确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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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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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0分 类似业绩:10分 项目机构人员:15分 审计服务方案:15分 审计服务方案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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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最高投标限价B=20万元。 注: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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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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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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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业绩 (10分) |
类似业绩 (10分) |
1.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或设备采购安装造价咨询项目(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或竣工结算审核),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或设备采购安装造价咨询项目(含全过程造价控制或竣工结算审核),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4分。 注: (1)类似业绩认定以提供造价咨询合同为准,金额、时间以造价咨询合同中的投资额、签订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合同投资额可累加。合同必须能体现采购安装全过程造价控制(采购安装跟踪审计)或竣工结算审核,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服务内容、货物或设备采购安装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咨询合同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 (3)同一个业绩仅计取一次得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和投标人业绩不可以重复计分。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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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机构人员 (15分) |
项目负责人 (5分)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超过5年(含5年)的得2分,5年以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以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上的初始注册日期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国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 注: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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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10分) |
1、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人员配备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名(项目负责人除外,其中至少包含1名安装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满足以上基本要求的得3分,否则项目组成员基本要求此项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土建或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得2分,最高得4分。 3、以上拟派项目组成员中 (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高得3分。 注:提供上述评分相关有效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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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审计服务方案 (15分) |
1、体现造价审计的基本要求,明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思路清晰、内容完整,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2、针对被审计项目的专业特点具体策划,提出措施,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3、有反映审计成果的具体举措,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策措施,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5、有较为完善的行业内部控制制度,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6、有为配合审计正常进行的保障措施和内部考核制度,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7、针对具体审计项目,有清晰明了、沟通顺畅的管理网络,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分。 8、有日常审计资料的归集措施,不描述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注:除审计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招标文件的审计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审计方案应取所有评委得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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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至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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