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20万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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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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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市2025年公共服务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二次) |
1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1)采购项目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采购类型:服务类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3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属于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10)已办理投标登记并领购本项目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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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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