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JC********-PSFY0032、项目名称###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和政务信息系统运营项目3、预算金额:肆拾万贰仟零捌拾叁元柒角玖分(¥********.79元)4、最高限价:肆拾万贰仟零捌拾叁元柒角玖分(¥********.79元)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服务需求备注###市坪山区人民法院2025年政务信息化运维服务和政务信息系统运营项目********项详见招标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须满足的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公司)授权两****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不存在#****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注:采购**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市政****网”(http://********)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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