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HF
三、项目说明:
1.采购内容:为深入践行恒丰银行总行“做大零售”战略,全面提升厅堂营销效能,强
化恒丰银行品牌传播与客户互动体验,提升网点产能,恒丰银行昆明分行拟采购会议平板一
体机,实现网点“厅堂营销+客户沙龙+微路演”场景全覆盖。拟采购 16 台会议平板一体机,
配置至网点,具备投屏、触摸等功能,可用于播放金融产品介绍、营销活动内容、市场资讯
等,以提升厅堂营销的专业性和吸引力。采购的设备为不超过预算的会议平板一体机,具体
以实际报价为准。
2.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设备按时,按量,无损坏交付,验收后终止。
3.服务网点:恒丰银行昆明分行指定地点。
4.服务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
5.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
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提供书面声明的,
格式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供应商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
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
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 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1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供应商成立不足 3 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段: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截止日,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
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做出相关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9.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得分包或转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 年 11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4 日,每天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