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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龙兴艺文中心项目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3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州市龙兴艺文中心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501-510182-04-01-952180】第FGQB-00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州智创园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彭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1-510182-04-01-952180】第FGQB-00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

2.2建设内容:本项目针对现状建筑(原望塔集市)进行改造,改动原建筑的部分结构,总建筑面积约 6650 平方米,实施室内装饰装修、景观装饰等工程;并配套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导览导视系统、外立面提升等工程建设。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相关工作,最终具体施工内容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35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04日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5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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